关于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培训通知
为扎实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实施工作,助力国家大数据工程技术技能人才自主培养、队伍建设和能力素质提升,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8号)、《关于稳步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的函》(人社专技司函(2022)47号)和《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要求,中国电子商会从即日起启动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中级)培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依据人社部《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确定培训教学计划,以职业属性和专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对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综合性培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线上学习占50%,线下学时占50%,线上学习主要以基础知识为主,线下学习主要以专业能力实践为主。
二、培训职业、等级与方向
职业名称 | 专业技术等级 | 职业方向 |
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 | 初级 | 大数据管理 |
大数据处理 | ||
中级 | 大数据分析 |
三、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从事大数据采集、清洗、分析、治理、挖掘等技术研究,并加以利用、管理、维护和服务的工程技术人员或拟从业人员。
四、培训安排
1.每期班报名人数控制在45人,报满后循环开班。
2.具体面授课程计划根据每期培训班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3.在线学习计划、面授课程计划、综合实训安排、结业考核计划等内容,详见当期培训班《学员手册》。
五、培训费用
1.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初级)3580元/人;
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中级)6800元/人;
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中级)9800元/人;
(包括在线课程资源学习费、专家讲课费、教材费、培训结业考核费等),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考核认证费:800元/人
3.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中国电子商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
账 号:0200004609003603037
4.培训费用可由学员本人缴纳,也可由学员所属单位缴纳。
汇款时需备注:姓名+大数据培训+级别,中国电子商会统一收取培训费用和开具发票,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代收费。
六、结业考核与专业技术等级考核
1.学员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与学时,须按要求参加培训结业考核。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可获得中国电子商会颁发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中级)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当年度全国有效。
2.参训人员如要申报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等级认定考核,须具备以下条件:
取得初级培训学时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考核:
(1)取得技术员职称。
(2)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3)具备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1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取得中级培训学时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考核:
(1)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1年。
(4)具备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5)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3.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员,可按照申报考核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由中国电子商会统一向评价机构提出评价考核申请并进行评价考核。
4.理论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考核合格者获得评价机构颁发的大数据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七、职称认定政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落实职称评价政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各地各部门初级、中级职称认定范围。
北京市现行政策:对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且取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且符合北京市相应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八、报名方式
电话:010-87660482
联系人:马老师 13391829961(微信同步)
E-mail:ceietn@126.com
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六路17号院1号楼3层
附件: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报名(登记)表